通过学习,我们明白了,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》是为了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工作,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,廉洁从政从业、坚持道德操守而制定的。作为在国有企业的每一位从业人员,我们都应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、红线意识,这不仅是一种学习,更是一种保护自己做到廉洁从业的最佳方法。
徐书记向各位纪检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,一是要认真学习,提高认识,在开展集中学习的同时也要搞好个人自学,准确理解把握精神实质,做到熟知精通、熟练运用,纪检监察人员要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利。二是牢固树立纪律意识,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党风党纪教育是一项持续的工作,不仅要对自己要求严格,也要对他人提出高标准严要求。三是注重学习的实效,纪检监察人员不能擅自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,凡事集体决策,做到对企业负责,对国家负责。